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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公司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对超长途班车、夜班车、卧铺车等重点班车安全管理工作


1、明确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监管的重点是“三超、一疲、一品”。公司要求各单位将超长途班车、夜班车、卧铺车(以下简称“重点班车”) 安全管理责任细化分解到相关人员。

2、强化源头管理。“重点班车”发车前必须进行车辆例保检查,确保GPS和视频监控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双班驾驶员须同时到场接受安全交待,并在早送晚迎、安全交待簿上亲笔签名。

3、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对托运的行包要进行安检,对不能确定货物性质的物品一律不准托运,严禁在车厢内装载货物。行李仓载货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并确保货物码放整齐和装载均衡,防止偏重。

4、进一步规范车辆经营行为。依椐有关法规要求,营运车辆原则上不准站外带客,确因生产经营需要需站外组客的,驾、乘人员必须对旅客行包或托运物品进行开包检查,对不能确定托运物品性质的一律不得承运。营运车辆必须按核准营运线路运行,不得擅自改变运行线路。

5、加强包车、加班车管理。凡包车、加班线路行驶在800公里以上或行驶在三级以下道路(含山区公路)或夜间行驶的,车属单位应从严把关控制,严格执行会签制度,在车属单位审查会签的基础上,还须报公司安保处审批,否则不得安排加班包车。

6、实行车辆运行过程记录。“重点班车”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日记,归队后应及时将行车日记交车属单位安保科,由安全管理人员通过GPS和视频监控记录等对行车日记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对。行车日记应按车、分月装订存档,便于查验。

7、强制夜间停车休息。超长途夜班车在凌晨2点以后必须就近选择第一个服务区或安全可靠地点强制驾驶员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停车休息后驾驶员应向公司GPS监控中心电话报告停车休息时间和地点,公司GPS监控中心要做好记录并通过GPS检查驾驶员停车休息情况。车辆运行途中每隔2小时必须停车检查车辆和短暂休息,做好途中例保工作。

8、加强技术监控手段。为了加强对“重点班车”的跟踪和运行过程的监督,在现有安装GPS的基础上,安装车辆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行中驾驶员操作情况、是否按时换驾、车厢内载客情况进行全过程录像。

9、加强动态监管。公司要求所有“重点班车”GPS在线率和视频监控完好率要达100%。车属单位在“重点班车”每个班次归队后应立即采集视频监控资料,各单位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公司监控中心指令,及时有效纠正和处置夜班车违章违纪行为和处置突发事件。

10、加强停驶车辆的管理。凡停驶车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安保处说明车辆停放地点、落实监管责任人,加盖单位公章,并收缴车辆牌照以及相关营运及行驶证件,并确保GPS在线。恢复正常运行的应立即书面报公司安保处,组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检查驾驶员资质和车辆技术状况,符合条件后方可恢复运行。

11、严格请销假制度。为了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公司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靠前管理,主要领导出差必须向总经理请销假,分管领导出差必须向分管副总经理请销假,安保科长出差必须向安保处请销假。


(汽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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