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连云港市第六届职工技能大赛汽车驾驶竞赛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市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江苏沿海开发对职工队伍素质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的热情,加快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根据连政办发〔2010〕90号《关于举办全市第六届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2010年9月中下旬举办连云港市第六届职工技能大赛汽车驾驶(大客车、小轿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连云港市第六届职工技能大赛汽车驾驶竞赛由海通集团具体组织,为加强对本次竞赛的组织领导,成立连云港市第六届职工技能大赛汽车驾驶竞赛领导小组,下辖竞赛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鲁 虹 海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金海投资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副组长:倪爱传 海通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
许 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富胜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甄 翔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济技术部部长
(二)、竞赛办公室
主 任:戴 兵
副主任:刘正友 付彩连 吴群 江尧芬
成 员:高海燕 孙克勤 王冰 徐大江 戴鸿莉
二、竞赛工种
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分类:
1、大客车汽车驾驶员(A照)
2、轿车汽车驾驶员(C照)
三、竞赛办法
竞赛办公室依据《汽车驾驶员(高级)国家职业标准》实施,并制定竞赛方案和复习大纲,组织各个项目应知应会考核评定。
四、竞赛项目
1、应知理论考核:汽车驾驶员基本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按汽车指导驾驶员理论考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实施。
2、应会技能操作考核:汽车驾驶员场地驾驶(大客车、轿车),故障判断与排除,按汽车指导驾驶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实施。
3、理论和技能操作得分比:
(1)理论考核计分办法。该项满分100分,以竞赛组确定的评分标准为依据。
(2)技能考核计分办法:
①技能考核分五个项目进行,每项100分;
②五项技能考核均以竞赛组确定的评分标准为依据;
③前三项技能考核均采用现场评分办法确定。
(3)总分计分办法
参赛选手总成绩为理论考核占30%,技能考核占70%。
各参赛队根据竞赛内容、规则及技术要求组织理论学习,模拟练习和内部选拔。
五、组队方式
本次竞赛分团体赛和个人赛,同时分大型客车和轿车两种车型。各单位参赛队由3-5名队员组成,凡参加团体赛须5名参赛队员组成,大型客驾和轿车驾可混合编队。各队参赛人员个人赛成绩累计成为团体成绩。
六、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1.获得竞赛工种第一名的选手,可申报连云港市"五一劳动奖章"和连云港市"首席员工",经综合评定、好中选优,确定"五一劳动奖章"和连云港市"首席员工"候选人,由市政府授予"连云港市首席员工"荣誉称号,市总工会授予"连云港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证书。
2.获得各竞赛工种前三名的选手,由市政府授予"市技术能手"称号;经个人申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破格申报核发技师资格职业证书(国家标准规定无技师等级的除外)。
3.获得各竞赛工种四至六名的选手,由市政府授予"市技能标兵"称号。
4.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的参赛选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破格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标准规定无此等级的除外)。
(二)、集体奖项
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评选出优胜奖二个、优胜组织奖二个,颁发奖牌。
七、工作要求
(一)举办连云港市第六届职工技能竞赛汽车驾驶比赛是全市汽车驾驶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市交通行业和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共同目标,各有关单位要把本次竞赛组织选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保障,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和生产实际,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按大赛通知要求,做好竞赛项目(工种)的层层选拔推荐工作,确保优秀选手参加本次大赛,以进一步提高本单位汽车驾驶人员的技能水平。
(三)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竞赛标准和过程全部公开,集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竞赛全过程实施监督,同时,接受各方的举报,各参赛代表队、选手如发现问题,可向集团纪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85822330
(四)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连云港市第六届职工技能大赛汽车驾驶参赛选手报名表》、《连云港市第六届职工技能大赛汽车驾驶各代表队人员统计表》及有关证件到市交通培训中心业务大厅报名(地址:新浦区建设东路88号)。
(五)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9月中下旬;地点:市交通技工学校院内(地址:新浦区建设东路88号)
竞赛联系人:徐大江、戴鸿莉 电话:85857308、8561510 传真:8585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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